电子烟新政实施满月:未成年人仍可网购电子烟微商或成青少年控烟难点
作者|沙琼 陈安垚 编辑|沙琼 策划|凤凰网健康
从《电子烟管理办法》于5月1日正式实施,至今已满月。距全面禁止调味电子烟销售的最后宽限之日,仅余四个月。
国内电子烟品牌、以年轻人为消费主体的调味电子烟拥趸,都正在抢抓最后的狂欢。
尽管《办法》将电子烟纳入烟草监管序列,并实施严格销售许可制度,但凤凰网健康调查发现,微商或将成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监管盲区。已对调味电子烟形成依赖的年轻人,与那些不甘心放弃年轻人市场的电子烟品牌,或会通过各种规避监管的方式,达成一对一秘密交易。
隐匿的魔爪:微商已成为青少年获烟的重要渠道
今年上初三的刘叶(化名)告诉凤凰网健康,他已经有1年的烟龄了,他以前买电子烟都是去实体店买,或许因为身高比较高,穿着正常便服来购买,从来都没有人问过他是否未成年。
由于疫情紧张开始管控,很多时候他无法外出去购买,于是他最后一次去店里购买电子烟时问销售人员是否可以送货上门,销售人员很乐意地让他添加微信。
5月初在听说电子烟新政策后,他和周边同学都想赶紧囤货,于是他联系销售,对方只是问了要买什么产品,全程购买都未曾问过年龄,也无需出示身份证等信息,购买过程很顺利,2天后他就能拿到货了。
此后,他的电子烟主要购买渠道就是微商。据他了解,很多微商是线下电子烟店铺的销售人员,同步在微信朋友圈销售电子烟,以扩大渠道和销量;还有一些是大学生做代理,并且有稳定的客户,很多是中学生和大学生。目前因为疫情封控,很多学生都选择微商来购买电子烟,也不用担心被问及年龄。
刘叶(化名)与悦刻电子烟门店工作人员的微信聊天截图
凤凰网健康通过刘叶联系到售卖电子烟的微商,他表示,最近因为监管政策影响,很多人想要囤货调味电子烟,但货源大部分是尾货,不会再生产,因此导致供不应求,烟弹的价格不降反升,从99元的官方定价涨到了120元-130元。
监管新政对调味电子烟销售,给了5个月过渡期,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而店家正是利用过渡期,大量抛售调味电子烟,5个月的时间差成为了最后的狂欢。
或许有些人会疑惑:为何新政策要禁止售卖调味电子烟?
究其原因是多样的口味吸引了不少未成年人的吸食,而控烟最关键的就是减少吸烟人口,尤其是减少低龄吸烟人群。
2020年5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2019年中国中学生烟草调查结果》显示,初中生卷烟使用率明显下降,但电子烟使用率显著上升。2019年,初中生听说过电子烟的比例为69.9%,电子烟使用率为2.7%;与2014年相比,分别上升24.9%和1.5%。电子烟低龄化趋势逐渐显现。
2021年10月,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发布的《电子烟营销及对青少年健康影响研究报告》显示,被调查青少年中,近半数在13岁至15岁开始吸用电子烟,过去30天有吸食电子烟的青少年用过最多的口味是水果味。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原主任姜垣对凤凰网健康表示:禁止调味电子烟能很大程度上能降低未成年人吸电子烟的概率,水果味等调味电子烟对于未成年人有很强的吸引力,很容易勾起未成年人的好奇心,诱导未成年人吸食。以加拿大和美国举例,他们就明确禁止了薄荷味电子烟的生产和销售,这对保护未成年人不吸食电子烟是有帮助的。
所以,禁售调味电子烟是为青少年控烟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而对青少年来说,不用被问及年龄,不查身份证,不用见面交易,这些都是他们选择微商的原因。
未来的监管:网络渠道是青少年控烟的难点
2018年,国内电子烟市场突然爆发式增长,一大批电子烟品牌冒了出来,一路狂奔,成为火热的资本赛道。
自诞生以来,电子烟便一直打着减害、有助戒烟、高科技等口号,大行其道,市场上鱼龙混杂。
面对电子烟的野蛮生长,国家卫健委发布的《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2020》明确指出,电子烟无法帮助戒烟,并且,由于大多数电子烟使用者同时使用卷烟或其他烟草制品,会出现两种或多种产品导致的健康危害叠加。因为电子烟烟液中除了尼古丁,还含有甲醛、乙醛、丙酮、丙烯醛、邻甲基苯甲醛等致癌物。
因此,电子烟行业所宣称的高科技戒烟神器都只是其营销噱头。
当然,国家对电子烟的监管措施,一直在不断完善中。
在2019年10月30日《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中,明确要求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渠道,同时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市场称之为网络禁售令。
正规电商平台禁售之后,微商随即成为隐匿销售渠道,渗入未成年人群体。加上近些年的疫情防控,微商交易无需见面,也不问年龄,完全线上交易,更是促使电子烟微商渠道的销售火爆。
尽管电子烟线上销售禁令在2019年就已颁布,但因电子烟企业对线上渠道的掌控力不足,致使很多微商以正规商家的名义,在各个线上平台和渠道售卖电子烟。与此同时,更有微商通过短视频平台引流带货,而且微商售卖的烟杆、烟弹的价格极其混乱,真假难辨。再加上,微商渠道销售的隐匿性更强,使其成为游离于政策监管与品牌管控之外的灰色地带。
姜垣对凤凰网健康表示:《电子烟管理办法》的出台意味着电子烟被纳入了卷烟的监管序列,这也意味着线上网络销售电子烟是违法行为,群众拥有举报义务。但事实上,线上销售渠道主要是被吸食电子烟人群或未成年人掌握,依靠他们‘自断后路’,显然是不现实的。
但是,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电子烟管理办法》中,第二十四条则明确规定,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的运输,应当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寄递、异地携带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实行限量管理,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
这一规定无疑会增加电子烟微商的进货与出货难度。但在暴利面前,本就隐蔽的微商群体很可能会采取各种规避监管的办法,继续其秘密交易。
如何禁止微商群体继续侵害未成年人健康,应该成为今后监管重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