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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每人每次异地携带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等实行限量管理

2023-04-23 行业新闻 加入收藏
通告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电子烟管理办法》的规定,每人每次异地携带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实行限量管理

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11月23日发布关于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异地限量携带的通告。通告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22年第1号)的规定,每人每次异地携带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实行限量管理,烟具不得超过6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不得超过90个,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不得超过90个,烟液等雾化物及电子烟用烟碱不得超过18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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