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同样有害,不该过度营销
近年来,电子烟在我国悄然兴起,甚至在年轻人中间成了一种潮流和时尚。2018年中国成人烟草调查结果显示,我国电子烟的使用率已经上升到0.9%,使用人数约为1035万。在城市中,经常能看到有人时不时拿起烟杆“吞云吐雾”;在商场里,售卖电子烟的门店快速扩张;在网站上,也经常能够看到有关电子烟的新闻和评测,一些明星也在代言电子烟产品。(6月27日 《光明日报》)
电子烟的兴起,吸引了不少烟民的注意,甚至也引起了不少青少年的兴趣。在城市的街头、商场里,乃至一些学校周边,都可以看到关于电子烟的广告以及店铺。电子烟在宣传时,号称其可以帮助戒烟、减害甚至无害,通过报道发现,事实并非如此,电子烟花哨的外表之下,是存在诸多风险的。电子烟正在悄然成为时尚和潮流,这与电子烟的宣传有关,但电子烟是烟的替代品,不该如此铺天盖地地宣传、营销,更不该在青年学生群体中宣传。
与传统卷烟不同,“加味”是电子烟吸引人们关注、尝试并且持续使用的重要原因之一。但电子烟的成分除了有能够丰富口感的香料之外,同样也含有甘油、丙二醇和尼古丁等成分,此外甲醛也是电子烟雾化器加热后产生的有害物质之一。但不少商家在营销时,有意将这些成分弱化,而加大力度推销其丰富的口感,大力鼓吹电子烟比传统烟卷的危害少。这样的宣传引起了不少人的兴趣,也带来了不少负面影响,尤其是对青少年。
今年6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提出认真落实校园周围不得设置烟草销售网点要求、严格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持续加强电子烟市场监督三个主要任务。在此之前,笔者观察到,在不少大学等院校周边普遍存在电子烟销售网点,而许多院校周围还有中学、小学等学校,这些电子烟销售网点的存在,难免会对周边的青少年群体造成一定的影响。另外,电子烟的广告也投放在地铁广告屏、商场大屏等醒目位置,笔者认为这样的营销手段应该适可而止。
此前,电子烟以拥有不同口味,能够替代卷烟达到戒烟效果,能够减少吸烟危害作为噱头来炒作,迅速在国内铺开市场,但这样的营销始终是一种博取眼球的手段。吸烟对于人体健康的危害大家是心中有数的,若再以“戒烟神器”“口味独特”为销售亮点,铺天盖地地搞营销,恐怕大家也未必会买账了。
文/陆春霞(广西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