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评测”曝光气体口香糖,呼吁警惕儿童电子烟调查:类似产品“奶茶杯”已在校园出现
↑嘿泡(HIPPO)气体口香糖的微信销售页面显示商品已下架
红星新闻记者丨王语琤 蓝婧 实习生丨吴亦阳
责编丨邓旆光 编辑丨张莉
近日,科普评测自媒体老爸评测发布了一则警惕儿童电子烟的视频,引起广泛关注。该视频曝光了一款号称气体口香糖但与电子烟十分相似的产品。该产品吸一口就能吐出烟雾,产品外观风格可爱,包装像零食,令人担心这是一款对未成年人有强烈吸引力的儿童电子烟。
与气体口香糖相似,品类繁多的奶茶杯也悄然兴起。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奶茶杯是一种一次性电子烟产品,在闹市中多家便利店内可售。除了奶茶杯,市场上还出现了可乐杯大焕彩调味棒等一次性雾化器,消费者通过这些产品便可以实现将烟草口味烟弹变成其他口味。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目前,这种一次性雾化器产品还衍生了机器猫、像素小老虎、小熊等造型,有些产品的广告或包装上,明确标有含尼古丁;甚至有教师发现,奶茶杯已经出现在学生的手中。
专家认为,此类卡通造型、水果口味的一次性雾化产品,具备以青少年为目标受众群体的显著特征。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指出,我国《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面对当前形式各样的电子烟产品,应当由多个部门进行共同监督,不得在学校场所周围进行售卖电子烟。
评测平台曝光气体口香糖
出品公司称9月已下架,禁止未成年人使用
老爸评测发布的视频中,这款气体口香糖产品,打火机大小,外壳包装像口香糖,宣传语称就是吸着玩。老爸评测技术工程师倪先生拆解了一枚气体口香糖,发现里面有电池、雾化器和某种刺激性香味的不明液体,结构与电子烟类似。
倪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今年6月,他们接到粉丝爆料,得知存在这样一款产品,每个价格约40多元,便从网上购买了一批嘿泡气体口香糖进行研究。他平常没有抽烟的习惯,打开产品吸了一口,觉得有点冲,有点晕。为了确认它与电子烟是否有相同或类似的成分,倪先生把产品送往合作实验室,用气相质谱对气体口香糖的雾化物进行全成分未知物分析,发现其中有不少成分与电子烟相近。他们认为,这款产品本质上是一种电子烟。
倪先生表示,在这款气体口香糖的电商平台评论区,出现了疑似未成年人用户的留言。评测视频发布后,他们发现,不少粉丝留言称,注意到身边有未成年人使用气体口香糖的情况。如今,他们调查过的店铺已下架了该产品。
红星新闻记者看到,今年3月,嘿泡气体口香糖出品方发布广告称,这是一款‘0’尼古丁品牌、气体口香糖品类、健齿功能性的雾化器,有冰泉、玫瑰荔枝、柠檬百香果、薄荷、茉莉白桃、西瓜等6种口味,是为车主们研制的醒脑神器。产品的宣传语为:就是吸着玩!清新口气,健康提神。
该品牌的微信商城店铺中,嘿泡气体口香糖购买页面显示商品已下架。在现存的店铺页面和产品宣传页面中,均无禁止未成年人使用的字样。
11月21日,嘿泡品牌所属的北京车未科技有限公司客服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该产品是一种不含尼古丁的气体口香糖,主要用于清新口气。这款气体口香糖在9月份左右已经下架,没有渠道可以购买,也无法进货。下架前,这款商品在商城上需要实名制购买,禁止未成年人使用。
天眼查显示,北京车未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本15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文化用品、汽车零配件、玩具、销售食品等。而该公司2021年的经营范围中,还包括零售烟草。
目前,淘宝、拼多多、闲鱼平台上,均无法通过气体口香糖雾化口香糖蒸汽口香糖关键字搜索到类似商品。
奶茶杯等兴起,造型可爱
记者自称学生通过微信购买无需身份证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11月16日,南都电子烟产业观察课题组走访发现,一款被称为奶茶杯的一次性电子烟产品在闹市中多家便利店内可售。除了奶茶杯,市场上还出现了可乐杯大焕彩调味棒等一次性雾化器,消费者通过这些产品便可以实现将烟草口味烟弹变成其他口味。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奶茶杯长约10厘米,上端有吸管。此外,一次性雾化器产品还衍生了机器猫、像素小老虎、小熊等造型。有些产品的广告或包装上,明确标有含尼古丁。
↑网上品类繁多的奶茶杯
高中教师任先生(化名)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发现,奶茶杯已出现在学生的手中。最近一年内,全校约2600名学生中,就有5名学生被发现持有电子烟,其中包括一名女生。有时候,任先生会闻到一些学生身上有淡淡的水果电子烟味,但不知道他们把烟藏在哪里。
任先生亲眼从学生手里看到过两次奶茶杯,一次是在学生宿舍的枕头下发现的,另一次是看到其他班的老师从一名学生手里没收的。问及抽水果味电子烟的原因,学生们的回答有新奇味道好闻帅等,购买渠道大多是网上。
↑像素小老虎外观的产品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微博、微信、抖音、小红书等平台,存在不少奶茶杯产品的售卖帖。在有2500多名粉丝、2800多个帖子的奶茶杯超话里,不少代理商在叫卖奶茶杯。在一个有600多名成员的电子烟交易QQ群里,400多名成员的用户信息为00后。
代理商们的空间页面上,展示着五花八门的奶茶杯产品。价格大都比测评中提到的气体口香糖贵,约50元到200元左右。部分产品的广告或包装盒上印有禁止未成年人购买及使用字样。一位代理商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正品的奶茶杯较贵,小厂的便宜一些,二者的品质和口感会有区别。
红星新闻记者在小红书找到一款标价69.9元的奶茶杯,以顾客身份咨询卖方。卖方介绍,该产品容量大,能用很久,随即发来一张图片,询问你想要什么口味?当记者表示,自己是学生,是否能便宜一些时,卖方称那你不能从平台买了,让记者添加其微信再购买。
记者添加卖方微信后,询问平台是否禁止出售,卖方发来一张交易截图表示可以。记者询问是否需要出示身份证时,卖方说:不用,我妹妹都抽。最后,卖方表示最低价56元可出售,原价卖一个就挣23块钱。
↑机器猫包装盒上全是英文
红星新闻记者通过另一名代理商购买到一款机器猫外观的电子烟,购买过程中,对方也表示,不需要出示身份证。记者收到机器猫后,发现其包装盒上写有本产品包含成瘾性化学成分尼古丁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生产地址在深圳,但所有内容均用英文书写。一打开包装盒,就能闻到浓浓的蓝莓味。机器猫身上除了品牌名称和口味,没有其它任何标识。
青少年犯罪教研室主任皮艺军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认为,把电子烟制成可爱的卡通外形和水果口味,明显具有把未成年人作为目标受众群体的意图。而且,此类产品隐蔽性较强,不需要火种来点燃,随时随地都能抽,对于青少年来说具有很强的诱惑力。
河南省人民医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神经心理科原主任医师、心理治疗师马俪认为,此类奶茶杯的厂家较好地掌握了青少年的心理和消费流行趋势。他们把青少年喜爱的奶茶、机器猫、小黄人等可爱的卡通形象、水果口味零食,与雾化产品结合起来,看起来很新奇,对青少年形成强烈的吸引力。孩子拿到一个奶茶杯,可能会像拿到一个新奇的玩具一样,和其他朋友炫耀、分享,从而在孩子中间流行起来。
国内禁止销售水果味电子烟
厂商称奶茶杯已停产或转出口,假冒产品频现
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今年10月1日起实行的《电子烟》(GB 41700-2022)国家标准规定,电子烟是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送系统,电子烟的雾化物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和《电子烟》国家标准等有关问题解答中提到,鉴于水果、食品、饮料等调味电子烟和无烟碱电子烟对未成年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标准明确规定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并明确要求‘雾化物应含有烟碱’,即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2021年,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控烟研究中心发布的《电子烟营销及对青少年健康影响研究报告》调查结论显示,最吸引青少年的电子烟口味为水果口味,其次为食品和饮料口味。
红星新闻记者发现,品牌WDG所属公司深圳奥森威普科技有限公司于今年8月11日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宣布公司已于8月1日起停止生产旗下所有水果口味及其他非国标产品。8月到11月,该公司多次发布打假声明,称市场上流通的wdg奶茶杯为假冒伪劣产品,公司并没有复产、出货。
11月22日,奥森威普公司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根据国家标准,该公司的水果味电子烟已经全部停产。目前,公司官方查明打假的仿制生产商有四家,产量每天约为5000~10000只。对于仿品,他们很无奈,也难以掌握仿品的销售渠道和客户。此前公司的产品都是线下实体店出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
红星新闻记者以加盟商身份致电北京一家奶茶杯厂商。对方表示,公司网页上显示的水果口味奶茶杯只能销往国外,且申请国外经销商需要先取得完整的报关、出关手续。为何在国内平台上也有类似产品?对方称,公司绝不允许在国内销售,消费者可以直接向平台和监管部门举报。
烟草局工作人员称将调查核实
律师: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深圳市烟草局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国内厂家生产电子烟,须具备生产资质,且水果口味的电子烟只能销往国外,向国内市场售卖水果味电子烟是违规的。对于记者反映的情况,烟草局工作人员称,将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根据是否具备生产资质、向国内市场售卖水果味电子烟的数量等因素,厂家和代理商可能会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或涉嫌刑事犯罪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指出,那些小作坊生产出来的奶茶杯属于三无产品,不符合国内市场的销售要求。我国《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因此,带有水果味的电子烟属于违禁品。从《办法》实施的层面来看,面对当前形式各样的电子烟产品,应当由多个部门(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等)进行共同监督。
由于青少年缺乏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对电子烟应当避而远之,否则容易沾染不良恶习,影响学业,甚至危害身心健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规定要求,为加强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即使电子烟产品符合生产标准,也不得在学校场所周围进行售卖。
马俪指出,从心理教育的角度,对于那些依赖电子烟的青少年,可以帮助他们建立生活中的意义感,引领他们形成良好的价值追求,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