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等拟参照传统卷烟监管!我国现有超4.7万家电子烟相关企业,广东和江苏数量最多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日前,工信部、国家烟草专卖局研究起草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附则中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天眼查APP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共有超4.7万家企业名称或经营范围含电子烟、电子雾化器,且状态为在业、存续、迁入、迁出的电子烟相关企业。从企业类型上看,52%的相关企业为个体工商户,47%的相关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从注册资本上看,近8成的电子烟相关企业注册资本在200万以下。
从行业分布上看,近9成的电子烟相关企业分布在批发和零售业。从地域分布上看,广东的电子烟相关企业数量最多,超1.1万家。江苏的相关企业数量次之,超过6300家。浙江和山东位列三、四位,分别有超4200家和超3400家电子烟相关企业。
据界面新闻此前报道,全球90%的电子烟都出自深圳宝安区,这里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子烟生产基地,被称为全球雾谷。天眼查APP数据显示,深圳有近8000家电子烟相关企业,约占全国相关企业总量的16.8%。
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专业版风险数据显示,我国电子烟相关企业中有近3900家出现过经营异常,近800家曾遭到行政处罚,50余家有严重违法行为。2020年,电子烟相关企业被执行人信息数量超1000条。
天眼查专业版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电子烟相关企业年注册量猛增,全年新增超1.8万家相关企业(全部企业状态),年注册增速高达96%。分季度来看,第四季度增量最多,新增超1万家电子烟相关企业。
截至3月23日,以工商登记为准,天眼查专业版数据显示,我国共有超3200家电子烟相关企业已经注销或吊销。其中,2020年注销或吊销的企业近1000家,约占死亡企业总数的31%。
新媒体编辑:何颖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