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遭两家巨头起诉,维刻电子烟苦不堪言
电子烟行业发展如火如荼。据了解,目前整个中国的电子烟企业已经达10几万家,参与的企业越多,带来的问题可能就会越大。前不久,维刻电子烟及其工厂东莞魔刻因涉嫌不正当竞争,被雾芯科技(悦刻relx)诉至法庭,该案已于6月2日经法院立案审查通过,并在6月3日移送审判庭。
事发仅一个月,维刻VEEX电子烟又被起诉了,这次被起诉的包括维刻VEEX、维刻VEEX的代工厂魔刻以及上海一家销售维刻电子烟的食品综合商店,而发起诉讼的是美国烟草巨头菲利普莫里斯旗下公司,起诉原因是涉嫌侵害商标权和涉嫌不正当竞争。
涉嫌商标侵权
ANTI SMOKE
菲利普莫里斯是世界卷烟市场的最强者,2019年,菲莫国际拥有全球销量前15的卷烟品牌中的6个,分别为万宝路(10%)、蓝星(3.5%)、切斯特菲尔德、菲莫、百乐门、邦德街。
维刻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曾用名为深圳市樱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变更企业名称为维刻。据其官网介绍,目前已在国内开设500多家专卖店,覆盖25省83座城市,专卖店还覆盖海外5个国家20座城市,发展十分迅猛。
菲莫公司认为,VEEV是自己独创设计的标识和品牌,使用在电子雾化器和配套电子烟油上具有显著性,并且获得了第34类烟草注册商标专用权。
维刻在其生产、销售和宣传的电子雾化器(烟杆)、电子烟油等侵权商品上使用了与菲莫VEEV商标近似的VEEX,二者属于使用在同一类别上的近似商标,易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此外,维刻注册了veextech域名进行网络宣传推广。被告二魔刻受被告一委托生产侵权产品,被告三的食品综合店销售侵权商品,违反了商标法相关规定,构成商标侵权,三被告应该共同承担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同时,维刻的官网和英文企业公司名称使用了VEEX,菲莫认为容易使公众产生误认,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据此,菲莫要求三名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共同连带赔偿侵权赔偿金300万元以及维权支出合理费用15万元。
早查询,早规避
ANTI SMOKE
随着电子烟行业发展迅猛,紧随而来的就是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不管维刻公司在这起诉讼中结果如何,连续被两家同行业公司因侵权起诉,所遭受的名誉损失和时间消耗都是巨大的。
这就提醒广大企业,在选择企业字号和注册商标前,应当合理检索在先的相关商业标志并予以避让,尤其是要尽可能检索同行业或相关行业的在先商业标志,尽量避免与他人商业标志可能产生的冲突,避免知识产权侵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