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in
我要投稿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安全退出

您现在的位置是: 主页 > 出口货源 > 进货渠道

进货渠道

这对微商销售电子烟,无疑是一个“重击”。

2022-07-14 进货渠道 加入收藏
这个规定从2018年已经喊出,微商也是网络渠道,故而也被打击。2020年11月国家两大部门再度出台法律提到,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包括在朋友圈打广告销售,都属于网…

原标题:这对微商销售电子烟,无疑是一个重击 。

近日一则消息引发关注,一个城市安徽省的池州已经出台了举办电子烟微商销售电子烟细则,提出,一条举报20元,估计没几条就能比卖一套电子烟还赚钱。

池州发布的的涉烟违法线索的通告提到一点举报线索范围其中一条,利用互联网平台销售烟草制品、电子烟的,查获电子烟、加热卷烟、新型烟草制品的,按举报奖励标准20元/条的标准支付举报费。

其实很多城市都出过这样的措施,如嘉峪关市、陇南市等。

这对微商销售电子烟,无疑是一个“重击”。(图1)

△ 池州文件

根据了解,自从2019年正规网络渠道禁售后,近年来微商朋友圈等网络销售还是非常活跃。不过今年国家烟草局正式接管电子烟后,预计将联合公安机关等多部门对网络销售进行打击。这对微商销售电子烟,无疑是一个重击 。

这对微商销售电子烟,无疑是一个“重击”。(图2)

△ 打击网络销售电子烟

何况电子烟办法也提到举报奖励的说法,《电子烟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显示,对检举非法生产、销售电子烟产品、雾化物和电子烟用烟碱等案件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各地,也是执行吧了。

我们这么看待这个问题。

一、今后电子烟不需要通过微信或者微商交易。因为6月15日后所有电子烟进货交易都从全国电子烟统一交易平台交易。

二、网络禁止销售电子烟。这个规定从2018年已经喊出,微商也是网络渠道,故而也被打击。2020年11月国家两大部门再度出台法律提到,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包括在朋友圈打广告销售,都属于网络销售行为。

三、安心做好线下渠道销售工作。线下是唯一的销售渠道,无非是为了稳固监管范围,而且线下正规授权渠道购买,电子烟产品有源头可查。

其实,在这次电子烟零售门店申请许可证表格中,都要求填写过去一年电子烟进货渠道,潜意识在监管电子烟的来源和进行调查。

电子烟的后期,估计监管会非常严格。一个有秩序、有惩罚的市场,也正式标志这个行业上升到国家层面运行高度。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文章评论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