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华说法|警惕!犯罪分子利用寄递渠道贩卖毒品
7月19日,成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借助寄递渠道贩卖毒品案件。
7月19日,成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借助寄递渠道贩卖毒品案件。
基本案情
2021年7月至8月,被告人廖某某通过网络购买上头电子烟烟油(经鉴定含有大麻素等成分)及电子烟烟杆,后在被告人方某某住处存放、保管、销售烟油及烟杆。为迎合吸毒人员的需求,廖某某在闪送平台下单,并指挥被告人方某某按照要求对上头电子烟进行隐秘包装,通过闪送员送至吸毒人员处。被告人廖某某在外地期间,还伙同被告人裴某某继续贩卖上头电子烟。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廖某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规定,向他人贩卖毒品合成大麻素401.57克,被告人方某某、裴某某明知是毒品而参与贩卖,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法院分别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廖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被告人方某某、裴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小华说法
近年来,借助寄递渠道实施新型毒品犯罪案件数量逐年攀升,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电子支付+物流寄递这种易与普通货物邮寄相混淆的犯罪方法,作案方式更加隐蔽,扩散范围更加广泛,同时也加大了司法机关打击毒品犯罪的难度。法院建议相关部门及企业加强寄递行业安全监管,促进寄递行业规范运营,从根源上杜绝寄递类毒品犯罪。
此次庭审邀请了10余名一线快递员参与旁听。快递员们直观地学习了毒品犯罪的法律知识、进一步认识了毒品的危害,均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提高警惕,一旦发现可疑物品,一定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供稿:刑庭 夏显明
编审:春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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