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腿小哥专送“上头电子烟”,犯贩卖毒品罪获刑六年三个月!
跑腿跑出商机
王某今年36岁,从事跑腿工作,在跑腿过程中多次接到一个名叫李某(另案处理)的客户下的订单。因接单频繁,二人便互留了联系方式。一次,在替李某跑腿送货后,王某透过宾馆房间的门缝看到,客户吸食了自己送的电子烟后,跳到桌子上手舞足蹈。
我送的是普通的电子烟吗?客户的疯狂举动让王某起了疑心。在王某的再三追问下,李某道出实情。原来,宾馆客户吸食的电子烟叫上头电子烟,里面添加了一种化学物质,吸食后极易致幻。这种‘上头电子烟’比一般电子烟要贵很多,要不要一起干?李某向王某抛出了橄榄枝。虽然知道李某的电子烟有问题,但见他卖了那么久也没出事,加上自己认识的一些烟友都在求购这种上头电子烟,王某心动了。
此后,王某以每支80元的价格从李某处购入上头电子烟,再以每只150元左右的价格卖出,从中赚取70元的差价。
跑腿小哥沦为贩毒分子
因从事跑腿业务,王某手头积攒了大量人脉,因此他的上头电子烟生意一开始就不愁客源。酒吧、夜店、KTV……在上头电子烟圈里大家都知道从王某手里能够买到货。一传十,十传百,除了当地的客户,还有很多外地客户慕名而来,通过微信在线上找他购买。在此过程中,王某也逐渐摸索出一套寻找下家--培养下家--下家发展下家的上头电子烟销售模式。
随着生意越做越大,王某不再满足于从李某处购买上头电子烟赚取差价,开始尝试购买上头电子烟油和空烟杆,自己勾兑上头电子烟,以谋取更大的利润空间。
为了躲避快递企业的检验,王某将上头电子烟藏在各种玩偶中邮寄给客户。本以为天衣无缝,谁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21年8月,吸毒人员吴某在海盐县因吸食上头电子烟被抓,公安机关顺藤摸瓜查清了以王某为首的贩毒链条。同年9月,民警在湖北武汉将王某等人抓获。
补充侦查认定多笔犯罪事实
2021年10月,该案被侦查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最初,公安机关以在案吸毒人员口供为主,仅认定王某的少部分犯罪事实。
该案承办检察官林婷在全面审查案件材料后,发现王某与微信好友聊天记录中有上头电子烟上头劲很大狠货等行话,明确指向王某有贩卖上头电子烟给其他客户的行为,而这些犯罪事实并没有被认定。为精准指控犯罪,办案检察官在公安机关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基础上,又对王某与好友之间的上万余条聊天记录和微信转账记录逐一排查,结合聊天记录关键词、交易数字特征等增加了大量犯罪事实,并监督公安机关对王某的下线傅某立案。
2022年3月21日,海盐县检察院认为王某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贩卖毒品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其行为涉嫌贩卖毒品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5月30日,法院审理了此案,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目前,判决已生效。
来源:检察日报
【来源:鹤岗兴安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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