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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弹货源

你买过这种新型电子烟弹吗_从国外代购烟弹贩卖是否涉嫌犯罪_

2022-03-16 烟弹货源 加入收藏
啥是“叫醒官”?跟检察官是啥关系?7月20日起,“浙江检察”在全省检察官中寻找“叫醒官”,请他们在自己办理的海量案例中精心挑选出那些我们在日常容易忽视的——“沉睡中”的法律风险每个人的朋友圈里总有那么几个代购但你知道吗?你所找的代购可能涉嫌犯罪!江 琳武义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代购“创业”月入上万?王小姐托朋友从微商那里购买了时下最流行的电子烟机和烟弹,作为送给男友的生日礼物。没想到,男
啥是“叫醒官”?跟检察官是啥关系?7月20日起,“浙江检察”在全省检察官中寻找“叫醒官”,请他们在自己办理的海量案例中精心挑选出那些我们在日常容易忽视的——
“沉睡中”的法律风险
每个人的朋友圈里总有那么几个代购
但你知道吗?
你所找的代购可能涉嫌犯罪!
你买过这种新型电子烟弹吗_从国外代购烟弹贩卖是否涉嫌犯罪_(图1)
江 琳
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代购“创业”月入上万?
你买过这种新型电子烟弹吗_从国外代购烟弹贩卖是否涉嫌犯罪_(图2)
王小姐托朋友从微商那里购买了时下最流行的电子烟机和烟弹,作为送给男友的生日礼物。没想到,男友抽了之后却认为这是假烟。精心准备的礼物竟然是假的?王小姐拿着“假”烟弹就去武义县烟草专卖局报了案。经鉴定,烟是真品烟,但却不是国内烟草公司专卖烟。
你买过这种新型电子烟弹吗_从国外代购烟弹贩卖是否涉嫌犯罪_(图3)
这是怎么回事呢?事情要从王小姐找的“代购”说起……
小杰是一名做韩国代购业务的“90后”小伙。2018年11月,他在某二手交易APP上看到一条找代购的广告,便主动与发布广告的小徐取得了联系。小徐表示自己在卖韩国代购回来的电子烟弹,希望小杰能提供电子烟弹的货源。经过一番交流,小杰了解到近几年电子烟在年轻人中比较流行,需求较大,代购电子烟似乎是个不错的“商机”。于是,没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两人便开始了合作“创业”,主营业务就是从韩国代购电子烟弹在国内销售,赚取差价。
小杰与小徐按照各自资源进行了分工合作。为避开海关监管,小杰与其朋友通过频繁往返韩国,以“携带个人自用物品”为名,在免税额内夹带国外的“HEETS”“万宝路”等品牌电子烟弹回国。小徐则通过注册多个账号、发布朋友圈、组建微信群等方式,发布销售信息,买家付款后,小徐就把收货地址发给小杰,由小杰直接给客户发货,生意还挺“红火”。
你买过这种新型电子烟弹吗_从国外代购烟弹贩卖是否涉嫌犯罪_(图4)
你买过这种新型电子烟弹吗_从国外代购烟弹贩卖是否涉嫌犯罪_(图5)
“我每天差不多要卖十几条烟弹,一个月差不多有十多万货款。”此后9个多月间,小杰通过小徐就卖了差不多100万元的烟弹,获利在10%左右。
为避免供不应求,小徐还找到了另一名韩国籍“搭档”小延,让他帮忙提供更多的电子烟弹货源。“烟机要烟弹搭配着才好卖。”在小徐的引导下,原本只是批发电子烟机售卖的小延心动了。于是2018年底开始,小延联系其在韩国的朋友,由朋友雇佣“水客”或旅行团从韩国带烟弹回国,并按照小徐给的地址发货,小徐再将货款转给小延。这样一来,小延每个月也能卖出上万元的烟弹。
你买过这种新型电子烟弹吗?
从国外代购烟弹贩卖是否涉嫌犯罪?
是时候“叫醒官”出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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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弹是什么?
电子烟,由烟具和烟弹构成。与传统烟草通过燃烧烟丝吸食的方式不同,它通过器具的特殊加热源对“烟弹”中的烟丝或烟草提取物进行加热,从而挥发产生烟雾。
你买过这种新型电子烟弹吗_从国外代购烟弹贩卖是否涉嫌犯罪_(图6)
2017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将iQOS、GLo、Ploom、Revo四类加热不燃烧的新型卷烟产品纳入卷烟鉴别检验目录。经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鉴别检验,判定iQOS“烟弹”样品中含有烟草特征性成分,因此属于烟草制品,系《烟草专卖法》的监管对象。涉案的“万宝路”等品牌电子烟弹就属于iQOS新型卷烟产品。
小杰、小徐、小延的行为涉嫌什么罪?
第一,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小杰等人以销售牟利为目的,为逃避缴税,使用“化整为零、蚂蚁搬家”的方法,雇佣、组织“水客”、“代购”、旅游团等“跑腿人”,少量多次将烟弹夹带入境内,行为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第二,非法经营罪。
烟草制品实行专营专卖。依照《刑法》第225条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扰乱市场秩序的,可构成非法经营罪。经鉴定,涉案电子烟弹系真品IQOS卷烟,属于烟草专卖品。小杰、小徐和小延从未办理过烟草经营许可证,通过走私手段将电子烟弹带入国内进行销售,扰乱了烟草市场的经营秩序,情节严重,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
根据刑法“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对构成数罪的同一犯罪构成事实应择一重罪处罚。根据该案现有证据和数额认定,走私犯罪法定刑(三年以上)低于非法经营罪(五年以上),因此,武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上述三人提起公诉。2020年7月10日,武义县人民法院以犯非法经营罪依法对小徐、小杰、小延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5年6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叫醒官“提醒”
从境外带入国家专营专卖物品在国内销售,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和走私罪。代购有风险,买卖需谨慎!大家要从合法合规渠道购买国家专营专卖物品哦~
来源:浙江检察
原标题:《你买过这种新型电子烟弹吗?从国外代购烟弹贩卖是否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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