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不燃烧也算烟草!宁波海关查获走私烟弹5万余条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唐旭锋 通讯员 王飞
在第33个世界无烟日(5月31日)来临前,小时新闻记者从宁波海关获悉,该关破获一起走私进口加热不燃烧卷烟系列案,案件涉案金额超400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33名,查证涉嫌走私进口烟弹超5万条。
根据情报线索,宁波海关缉私部门发现多个从云南昆明、西双版纳等地寄送加热不燃烧卷烟到宁波的邮包,经过大量周密的排查工作,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郝某,获取了其采用绕越非设关地方式走私加热不燃烧卷烟的关键证据。至此,一条境内外勾结的走私链条逐渐浮出水面。
经查证,郝某团伙在泰国以四方物流公司的名义,承揽了大量原产于日本的加热不燃烧卷烟的货运业务,通过蚂蚁搬家的方式,使用卡车、摩托车等运输工具,将加热不燃烧卷烟绕关走私到我国云南西双版纳等地,再通过国内快递发往全国各收货人手中。
据统计,郝某团伙累计走私进境的加热不燃烧卷烟数量超5万条。
加热不燃烧卷烟iqos,是I Quit Original Smoking的缩写,直译就是放弃传统烟。
近年来,随着加热不燃烧卷烟宣称的加热不燃烧、低尼古丁、低焦油含量、无二手烟的健康吸烟方式,同时有薄荷、蓝莓、柠檬等多种口味,一经推出便迅速在世界各地烟民中流行。但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鉴定,加热不燃烧卷烟中的填充物也系烟草制品,其与传统卷烟并无实质性差别,目前也无证据证明长期吸食加热不燃烧卷烟对身体无害。
新闻+
近年来,各种打着健康、戒烟名义的新型烟草制品开始大行其道。去年10月30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要求电商平台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这一通告被业内人士称之为电子烟线上禁售令。
禁售令发布后,各电商平台电子烟已不见踪影。但也有网商给电子烟换马甲,偷偷销售。有的转型做起了微商,其产品来源有国内的,也有通过海购或走私的电子烟。
按照市场现有新型烟草制品种类划分,目前主要可以分为三大类:燃油式电子烟、加热不燃烧卷烟和无烟雾烟草制品。其中,前两类产品在抽吸过程中均产生烟雾,因此常被归类为雾化产品。
本文为钱江晚报原创作品,未经许可,禁止转载、复制、摘编、改写及进行网络传播等一切作品版权使用行为,否则本报将循司法途径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