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问电子烟:算不算烟草?能不能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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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小林经营一家电子产品店,因为销售的都是正品货,所以有不少的回头顾客。近段时间,有不少的老顾客前来询问,有没有电子烟销售。顾客问得多了,小林便觉得是一门生意,便联系了自己的好朋友导游小黄。
小黄经常出入国境,便陆陆续续帮小林购买了不少电子烟。小林便在自己的商店销售,也获利不少。
几个月后,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将小林抓获。那么,电子烟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烟草?销售电子烟,需要取得什么手续吗?
(以上内容,根据真实案例改编,仅作普法使用。)
【解析】
电子烟,很多人成为加热不燃烧低温本草,有些含量没有尼古丁,有些是有尼古丁的。很多人认为电子烟的成分不含烟草,不在烟草监管范畴,实际上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
2017年10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关于开展新型卷烟产品鉴别检验工作的通知》,将四种类型的新型卷烟纳入卷烟鉴别检验目录,电子烟与传统烟叶制成的香烟都属于烟草制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定,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需要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无证销售,私自售卖电子烟,违反了国家烟草专卖法。达到一定数额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2021年3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又发布了公开征求对《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明确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实施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将电子烟列为烟草,其实也侧面说明了一个问题,那些认为吸电子烟对身体无害的人,该清醒清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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