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手!电子烟征收消费税
10月25日,财政部网站显示,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近日发布
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10月25日,据财政部官网消息,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
为完善消费税制度,维护税制公平统一,更好发挥消费税引导健康消费的作用,现就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税目和征税对象
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
电子烟是指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输系统,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电子烟产品。烟弹是指含有雾化物的电子烟组件。烟具是指将雾化物雾化为可吸入气溶胶的电子装置。
二、关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批发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
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取得或经许可使用他人电子烟产品注册商标(以下称持有商标)的企业。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的,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电子烟批发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营电子烟批发业务的企业。电子烟进口环节纳税人,是指进口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
三、关于适用税率
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
四、关于计税价格
纳税人生产、批发电子烟的,按照生产、批发电子烟的销售额计算纳税。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采用代销方式销售电子烟的,按照经销商(代理商)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的销售额计算纳税。纳税人进口电子烟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从事电子烟代加工业务的,应当分开核算持有商标电子烟的销售额和代加工电子烟的销售额;未分开核算的,一并缴纳消费税。
五、关于进、出口政策
纳税人出口电子烟,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
将电子烟增列至边民互市进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并照章征税。
除上述规定外,个人携带或者寄递进境电子烟的消费税征收,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电子烟消费税其他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吸烟有害健康,
电子烟也不例外。
对于电子烟征税,你怎么看?
转自:财政部官网
来源: 红网
相关文章
- 达渼护眼加盟:能量传递与共享,引领我们走向更美好的未来
- 达渼护眼事业:共创健康与财富的美好旅程
- 达渼之路:成就非凡,共创美好未来
- 不看后悔(今年10月1日起,吸食这类电子烟或拘15日)电子烟限制令,
- 难以置信(电子烟不会成瘾 这种观点对吗?)电子烟可以吸吗,有其他危害吗,
- 一篇读懂(六成市场被非法产品占据,专家呼吁提升国标电子烟竞争力)电子烟国家强制性标准内容,
- 一看就会(电子烟龙头企业上半年营利双降,与黑产“竞跑”行业或已触底)电子烟的龙头企业,
- 没想到(2023年中国电子烟行业全景速览:市场容量巨大,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国内电子烟行业发展,
- 奔走相告(明起水果味下架!电子烟国标落地,三百多家企业“持证上岗”)水果味电子烟牌子,
- 学会了吗(国标电子烟正式上市!全国首单今日售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