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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电子烟“通配烟弹”第一案,悦刻起诉维刻索赔520万

2022-02-22 非我电子烟 加入收藏
南都讯 记者程洋 近日,维刻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维刻”)及其工厂东莞魔刻因涉嫌不正当竞争,被雾芯科技(RELX悦刻)诉至法庭。目前该案件已被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据雾芯科技起诉书,在未经许可的前提下,被告方维刻及魔刻大规模生产与RELX悦刻相关型号雾化杆匹配使用的通配雾化弹。且维刻产品在营销过程中使用“悦刻通用烟弹”“悦刻与维刻的烟弹可以通用”等话术,借悦刻品牌知名度吸引消费者,获得不当利

南都讯 记者程洋 近日,维刻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维刻”)及其工厂东莞魔刻因涉嫌不正当竞争,被雾芯科技(relx悦刻)诉至法庭。目前该案件已被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据雾芯科技起诉书,在未经许可的前提下,被告方维刻及魔刻大规模生产与RELX悦刻相关型号雾化杆匹配使用的通配雾化弹。且维刻产品在营销过程中使用“悦刻通用烟弹”“悦刻与维刻的烟弹可以通用”等话术,借悦刻品牌知名度吸引消费者,获得不当利益。

这是国内电子烟行业首例将“通配烟弹”诉诸法院的案件。不过,关于诉讼纠纷,维刻告诉南都记者,相关指控毫无根据,已委托律所积极应诉,如有进一步进展将及时对外公布。

悦刻索赔520万

称通配行为是一种“仿版”行为

具有复购性质的雾化弹是电子烟品牌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雾芯科技在起诉书中主张,维刻的通配行为本质上属于攀附他人品牌、产品商誉,是一种“仿版”行为。维刻及魔刻显然意在攫取他人劳动成果,其相关不正当竞争行为给雾芯科技造成了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雾芯科技认为,维刻在未经许可的前提下,被告方维刻及魔刻大规模生产与RELX悦刻相关型号雾化杆匹配使用的通配雾化弹。且维刻产品在营销过程中使用“悦刻通用烟弹”“悦刻与维刻的烟弹可以通用”等话术,借悦刻品牌知名度吸引消费者,获得不当利益。

同时,维刻借悦刻的品牌知名度和商誉,获取了更多交易机会。这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及商业道德的行为,不但会使雾芯科技蒙受商业利益的损失,客观上还破坏了电子烟市场的创新激励机制,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维刻则向记者表示,维刻(VEEX)在品牌视觉和识别度上与悦刻(RELX)有着明显不同。一直以来,维刻严把产品质量关,对每批次产品进行第三方检测,拥有权威检测报告。消费者基于自身喜爱和口味习惯,自主选择维刻产品。

企查查信息显示,维刻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深圳,曾用名为“深圳市樱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变更企业名称为“维刻”。

此次,雾芯科技以维刻和魔刻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规定为由,请求法院判令维刻立即停止侵权并消除影响,同时赔偿经济损失520万元。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曾对“通配产品”表示,如果被侵权的电子烟品牌认为自己拥有对产品的专利权和商标权,比如烟弹专利、烟杆造型专利和外观专利等,第三方未经许可生产和销售与其产品适配的烟弹,是可以发起侵权诉讼的。

举例来说,某通配烟弹表示通配某品牌电子烟,而某品牌已经拥有商标权,那么,未经同意的这种使用方式,涉嫌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

避免“通用烟弹”等低价竞争

律师建议:要形成一道知识产权保护的大网

在电子烟行业,通配、山寨烟弹是长久的痛点。去年4月,美国电子烟品牌JUUL起诉了一批山寨通用烟弹厂商,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法令规定,这些山寨产品被禁止出售或进口到美国。国内电子烟品牌JVE非我也打出“官方正品售价永远比通配假货便宜一块钱”的政策;yooz电子烟CEO蔡跃栋也表示:“将在打击窜货,乱价基础上,加大对通配产品的打击。”

悦刻在起诉书中表示,通配烟弹势必会导致悦刻电子烟用户被分流,部分产品面临被实质性替代的风险,同时,维刻借悦刻电子烟品牌知名度、商誉获取了更多交易机会的行为,是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及商业道德的行为,不但会使悦刻流失更多交易机会,蒙受商业利益的损失,客观上还破坏了电子烟市场的创新激励机制,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而对于维刻是否生产了“悦刻通用烟弹”?维刻相关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维刻和悦刻的部分烟弹是可以互用在彼此的烟杆上,但双方在烟杆的功率、烟弹的雾化芯等方面完全不同,体验一定是没有用在维刻自己的烟杆上好。按照悦刻的说法,维刻宣传“悦刻通用烟弹”,用户就会买维刻的烟弹吗?这是不成立的,用户选购维刻产品,是基于对产品品质和体验感的认可,而非对两个品牌产品之间的混淆不清。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维刻一直在打造自己的品牌和差异化的产品体验,维刻官方肯定不会宣传通用,更不会做“悦刻通用烟弹”这样的宣传,这是拿自己的渠道和流量为悦刻做服务。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毛鹏告诉南都记者,对于包括悦刻在内的电子烟生产商而言,如果他们为自己开发设计的烟弹的外观设计申请了专利,那么第三方擅自仿冒他们的烟弹外观设计生产所谓的“通用烟弹”,可能构成外观专利侵权,应承担法律责任。如果第三方生产的烟弹本身质量存在问题,例如烟油存在问题、烟弹所使用的材质存在问题等,那属于工商部门查处的范围,损害的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毛鹏建议,对于悦刻等厂家,如果想避免“通用烟弹”等低价竞争产品的出现,一方面要发挥主观创新意识,尽量设计和生产具有独特造型和款式的产品,让烟弹变成无法通用;同时对自主设计的电子烟烟杆和烟弹,甚至一些与电子烟有关的产品,要从包括商标、外观设计等多个维度申请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专利保护,从而形成一道知识产权保护的大网。一旦有第三方恶意侵权,则悦刻等电子烟厂家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大胆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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