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周边禁售电子烟!
原标题:中小学周边禁售电子烟!
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电子烟
《电子烟管理办法》5月1日实施,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为依法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活动,阻断电子烟流入未成年人群渠道,近日,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公安局禁毒大队、科右中旗公安局禁毒大队及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开展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全面清理电子烟自动售卖机,由校园周边向全辖区辐射,严厉打击向未成年销售各类烟草的行为。
兴安盟:
严管电子烟,护航未成年
五一前夕,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公安局禁毒大队联合治安大队、乌兰浩特市烟草局成立联合检查组以打击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为抓手,开展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
检查中,联合检查组对城区电子烟商铺进行排查,认真核对电子烟成份,购买票据,出售记录,逐一排查是否含有涉大麻素类物质电子烟,重点排查校园周边文具店及商铺售卖电子烟情况,要求商家现场在商铺网点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提醒告知书,并告知销售人员电子烟油的危害以及如何辨别大麻电子烟油等相关知识,并鼓励商家及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贩卖上头电子烟违法犯罪线索,营造绿色无毒健康生活的良好社会环境。民警现场开展禁毒知识宣讲,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涉毒违法犯罪行为,提高了商户和群众防毒、拒毒意识。
本次专项行动,检查电子烟销售10余家,暂未发现销售、吸食合成大麻素电子烟等情况。
兴安盟科右中旗:
深入到商场、超市严查电子烟
五一前夕,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禁毒大队联合治安大队对电子烟售卖店铺进行了专项检查,民警们深入到商场、超市进行了宣传,鼓励群众积极举报、主动劝阻向未成年销售电子烟行为。
检查中,民警对辖区内电子烟店铺内销售的电子烟进行仔细检查,认真核对电子烟成分、购销票据,排查是否含有大麻等违禁品成分,并对售烟店铺工作人员进行了法律宣传,提醒电子烟销售者合法经营,要严格落实身份证件核验规定,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鄂尔多斯市乌审旗:
四部门重拳整治电子烟违法销售
近日,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公安局联合教育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开展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加大对电子烟的排查管控力度,严防合成大麻素电子烟流入市场,不断提高全民抵御毒品的能力和意识。
检查中,民警和工作人员来到辖区电子烟实体店,仔细检查销售电子烟商铺和生产厂家证件、电子烟及油烟产品的不含毒品成分检测报告,认真核对电子烟成分、购销票据,排查是否存在含有大麻等成分的电子烟,并告知销售人员大麻电子烟的危害,指导其如何辨别大麻电子烟。联合检查组还向从业人员宣传了销售烟油中含有合成大麻素物质的电子烟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告知商铺负责人存储、销售、运输、吸食大麻电子烟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如发现可疑行为应及时告知公安机关,并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
此次专项检查,未发现销售合成大麻素电子烟情况。
各地通过检查和现场宣传禁毒知识有效提升经营者的禁毒守法意识,提高了辖区居民防范毒品的能力,切实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内蒙古禁毒分享
禁毒小知识
新规实施,以下几点要知道
1
本次发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包括总则、生产与质量管理、销售管理、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监督检查、附则,共六章四十五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子烟生产、销售、运输、进出口和监督管理等活动作出了规定。
2
《电子烟管理办法》还提出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
3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4
发现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生产销售伪劣电子烟产品、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等有关违法行为的,可以拨打12313烟草市场监管服务热线或通过各地公布的举报渠道提供违法行为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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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兴安盟禁毒办、鄂尔多斯禁毒办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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