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违法倒卖电子烟弹获刑
本报讯 刘万春 罗珊珊 王白如 记者陈佳报道:近日,宜春市袁州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经营案,分别判处袁某、彭某、蒋某、卢某等4名被告人五年三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去年下半年,彭某、蒋某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购买电子烟弹,以每条赚取几元钱差价的方式销售牟利。卢某听从老板安排负责送货给彭某、蒋某。同年12月,卢某在送货时被抓。经查,袁某共向彭某、蒋某支付电子烟弹货款
本报讯 刘万春 罗珊珊 王白如 记者陈佳报道:近日,宜春市袁州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经营案,分别判处袁某、彭某、蒋某、卢某等4名被告人五年三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去年下半年,彭某、蒋某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购买电子烟弹,以每条赚取几元钱差价的方式销售牟利。卢某听从老板安排负责送货给彭某、蒋某。同年12月,卢某在送货时被抓。经查,袁某共向彭某、蒋某支付电子烟弹货款396635元。
【来源: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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