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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后续玩家既比实力又拼合规

2022-04-10 进货渠道 加入收藏
财联社(成都,记者 熊嘉楠)讯,继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修改和电子烟强制标准征求意见后,今日中烟再度“出手”,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记者注意到,该管理办法明确了电子烟定义和监管对象,并对生产、销售、进出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相关行业人士指出,随着上述管理办法后期的落地,深圳电子烟小厂将被终结,利好大厂,利于产品品质,电子烟将进入稀缺时代,新的玩家将开始比拼合规。进出货必须通过统一平台

财联社(成都,记者 熊嘉楠)讯,继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修改和电子烟强制标准征求意见后,今日中烟再度“出手”,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记者注意到,该管理办法明确了电子烟定义和监管对象,并对生产、销售、进出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相关行业人士指出,随着上述管理办法后期的落地,深圳电子烟小厂将被终结,利好大厂,利于产品品质,电子烟将进入稀缺时代,新的玩家将开始比拼合规。

进出货必须通过统一平台 纳税在销售前

上述管理办法中,首先明确了“设立电子烟生产企业、电子烟代加工企业、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和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未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核准登记。”

同时,“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生产企业、电子烟代加工企业、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电子烟批发企业、电子烟零售企业和个人应当在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中进行交易。” 且“电子烟产品在进入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销售前,应按要求核定计税基价。”

相关分析认为,首先,电子烟代工厂需要双重认证,一是取得烟草部门的生产许可证,二是需要在市场监管局获得核准,方可进行生产。其次,可以等同理解为统一进货和出货,所有合法流通的货品必须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非经此平台的均为非法流通;纳税在销售前,有利于国家利税。

至此,电子烟品牌随意发货的现象不再出现,深圳工厂5万贴牌的电子烟产品将不能直接发到消费者手中,微商也将宣布结束。

此外,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还应当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变更许可范围后方可从事电子烟产品批发业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并具备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电子烟批发企业购进电子烟产品。

这或许会对目前国代、省代和市代产生影响,需要有批发许可证才能进行批发,目前的品牌代理都需要重新申请。同时,渠道与品牌的关系将会削弱,店主应在当地批发企业进货,与品牌不会有直接关联。

不过,国代巨头爱施德(002416.SZ)则显得较为“佛系”。一位接近公司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目前电子烟政策还处于征求意见稿阶段,政策未落地进一步的情况都还不太清楚。不过现在要将电子烟纳入合规管理,使大家均能在一个有序的环境发展,对头部企业来说更为有利。”并透露,目前子公司一号机科技只代理悦刻,政策落地后对于公司的业务不会有太大改变,除了电子烟业务,一号机科技还代理了很多快消品牌的业务,电子烟只是其业务品类之一,因此对其影响也不大。

销售端方面,集友股份(603429.SH)旗下品牌“香誉”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没有专卖证关停门店的可能性很大,公司只能说帮助代理商辅助办证。

成都某电子烟店主则告诉财联社记者:“因为要依照卷烟管理,所以政策的大致走向品牌方都预料到了。接下来品牌方会逐步生产符合国标的产品并按照规定生产、销售。”

据悉,目前市场上已经有地区电子烟店主对营业执照进行了更新。江苏太仓某电子烟店主已于11月30日拿到了新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保留电子烟雾化器(非烟草制品、不含烟草成分)销售,新增烟草制品零售。

上述电子烟店主也向财联社记者表示,管理办法实施之前品牌方会逐步生产符合国标的产品,逐渐替代目前已销售产品,只是国标现在还没发布,最快明年5月。并透露,“前期相关部门已经来店铺进行了摸排,并进行了登记,后边应该要申请新型烟草证。”

水果口味或被限制

上述管理办法中规定,“禁止销售添加大麻等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烟液的电子烟。”

电子烟上市之初凭借其上千种口味受到年轻人的广泛追捧,相关政策出台后,不少市场分析人士认为,水果口味的电子烟将受到限制,同时开放式电子烟也将不复存在。

“会少一些口味,肯定没现在这么‘花哨︐了。”上述电子烟店主向财联社记者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若是电子烟水果口味被限制,那么香精香料相关企业是否会对原有业务进行调整?一位接近华宝股份(300741.SZ)人士告诉财联社记者:“行业当中有新的政策出台肯定会有一定影响,但具体有怎样的影响以及如何去判断都还不太清楚。公司目前运营一切正常,会对相关政策进行研究。”

烟标应由“指定”企业印制 而非“获得批准”企业

管理办法中明确:电子烟产品商标标识应当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非指定的企业不得印制电子烟产品商标标识。记者注意到,此处规定“指定的企业”而非“获得批准的企业。

有分析将其解读为,没有拿到商标的电子烟产品不能上市,且需要经过省级市监局指定企业印刷,会规范目前市场品牌乱象。

一位接近劲嘉股份(002191.SZ)人士告诉财联社记者:“烟标的重要性在于烟草包装商是不允许广告宣传的,因此其包装上承载了很大的宣传和销售的作用,同时烟标在防伪功能方面也起到了较大的作用。”并表示,目前政策细则公司还未具体研究,对于公司的影响暂不方便回答。

另外,与前日发布的电子烟强制标准不同的是,上述管理办法还明确了进出口贸易方面的规定。“不在中国境内销售、仅用于出口的电子烟产品,应当符合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应当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这或对海外市场利好,意味着海外出口不受限制,只需要办理生产企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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