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侵犯专利权,维刻及其代理商、经销商被悦刻告上法庭
近日,维刻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称维刻)及其代理商、授权经销商因涉嫌侵犯专利权,被relx悦刻(雾芯科技)诉至法庭。目前案件已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涉嫌侵权的是维刻2021年发布的V4系列透明雾化弹。悦刻曾在2020年发布悦刻无限悦刻幻影专用雾化弹,并已申请相关技术专利,2021年6月获得授权。据诉讼书,悦刻认为,维刻制造、销售、许诺销售的V4系列透明雾化弹落入该专利保护范围,侵犯了悦刻的实用新型专利权。
据了解,在未经悦刻允许的情况下,维刻、维刻浙江省代理商(杭州固一科技有限公司)和授权经销商维刻科技(杭州)有限公司还将这款涉嫌侵权的产品销售至全国及海外部分国家。悦刻以维刻及其代理商、授权经销商违反《专利法》及相关规定为由,请求法院判令维刻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消除影响,同时赔偿经济损失共510万元。
据企查查,维刻科技(深圳)有限公司2014年成立,历史名称为深圳市英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9年才变更为现有名称。除被悦刻起诉外,维刻还在今年12月被国际烟草巨头菲莫国际告上法庭,称其使用与菲莫VEEV系列注册商标近似的VEEX等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作为被告方,维刻的官司已排到2022年,案由包括涉嫌不正当竞争、侵害商标权等
企查查显示,维刻使用的VEEX在商标信息-烟草烟具分类中被判定为商标无效。根据《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以及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未在中国核准注册的,不得在中国生产、销售。
这就意味着,维刻或将无法用商标VEEX生产、销售电子烟产品。企查查信息显示,今年11月,维刻就曾因商标违法行为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罚款1000元。
维刻当前使用的商标VEEX被判定为无效(左)维刻因商标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右)
11月26日,《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公布,电子烟监管进入有法可依的法治化轨道。随着国家对电子烟行业规范化管理进程的推进,电子烟品牌的知识产权将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