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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前线】招商证券:电子烟销售渠道将迎来大洗牌阶段

2022-10-03 进货渠道 加入收藏
3月15日,招商证券发布新型烟草行业研究:新型烟草行业:监管落地短期需求承压,生产端强者恒强,渠道洗牌在即

大家好,这里是只说真话的格物最前线。

3月15日,招商证券发布新型烟草行业研究:新型烟草行业:监管落地短期需求承压,生产端强者恒强,渠道洗牌在即

事件: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国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书面意见反馈截至3月17日,并公告《电子烟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口味烟禁售预计短期行业需求总量承压,长期控烟减害大趋势下仍将回归增长。从国标二次征求意见稿来看,相较于一次征求意见稿,本次提出雾化物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

此外,雾化物添加剂临时许可使用物质亦从一稿中的122种调减至101种(剔除部分调味烟所需添加剂,增加凉味剂、甜味剂)。

结合《管理办法》中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一条,可以看出水果味等调味电子烟将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退出市场,未来市场上可供销售的电子烟将为以烟草口味为主特征香的产品(保留部分添加剂以供增香或进行多元调香),该口味限制较美国(保留烟草及薄荷醇口味)等国家更为严格,预计年轻消费群体及女性消费者面临较大的流失压力,

短期来看,我国电子烟行业需求总量将面临下行压力,但从长期来看,新型烟草替烟减害效果明显,在行业得到合规监管后仍有望重回稳健增长的良性发展轨道,且预计对上游烟油厂商的调香能力要求进一步提升。

销售渠道将迎来大洗牌阶段,预计未来零售业态将以便利商店、烟酒店、集合店为主。《管理办法》除规定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者需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外,亦规定其不得排他性经营上市销售的电子烟产品。因此,当前品牌专卖店预计迎来关店潮,未来零售业态预计将以便利商店、烟酒店或电子烟集合店为主。对品牌商来讲,产品力竞争的重要程度进一步提升。

生产端供给格局有望得到优化,出口型企业获相对支持。一方面《管理办法》明确生产端牌照管理制度,不合规或不达标的中小产能有望加速出清;

另一方面规定电子烟生产企业、雾化物生产企业和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当报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叠加为扩产进行基建或者技改,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资本驱动的供给扩张亦有难度。综合来看,我们认为产业链中生产端预计呈现强者恒强的格局。

具体从出口来看,《管理办法》正式稿较此前征求意见稿删去生产不在中国境内销售、仅用于出口的电子烟产品的企业,应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产品登记,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保留专供出口的电子烟产品,应当符合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应当符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相关要求。我们认为,上述变化及规定或将简化出口产品上市流程以及显示出对出口型企业的鼓励态度。

投资建议:本次两份重要文件的出台对产品定义(电子烟指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送系统,雾化物指可被电子装置全部或部分雾化为可吸入气溶胶的混合物及辅助物质,雾化物应含有烟碱等)、产品形态(封闭式、烟草味、童锁、泄压安全等)、产业链各环节监管、监管产品范围(烟弹是指含有雾化物等的电子烟组件,烟具包括电子烟烟具、加热卷烟烟具和用于其他新型烟草制品的烟具;

加热卷烟纳入卷烟管理,其他新型烟草制品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等方面进一步明确。综上,我们看好以出口为主的电子雾化设备全球领先生产商思摩尔国际,短期一次性小烟有望贡献增量,长期雾化平台搭建不断抬高自身成长天花板,行业悲观情绪下大幅回调后长期投资价值突显;

国内未进行大范围专卖店布局监管下转身灵活,存量业务以雾化海外ODM/OEM为主,且领先布局烟油、香精香料、HNB烟具代工、以及供应链等不断夯实卡位优势拓展增量业务的劲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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