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in
我要投稿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安全退出

您现在的位置是: 主页 > 出口货源 > 进货渠道

进货渠道

暗访电子烟门店:分布各大商圈,不穿校服就能买

2023-03-02 进货渠道 加入收藏
日前,南都记者接到珠海市民报料,自己尚未成年的孩子开始吸食电子烟,市民称,孩子是在珠海某商圈的电子烟专卖店买到的电子烟。该市民提出疑问,为何孩子尚未成年,也可以购买到电子烟?

日前,南都记者接到珠海市民报料,自己尚未成年的孩子开始吸食电子烟,市民称,孩子是在珠海某商圈的电子烟专卖店买到的电子烟。该市民提出疑问,为何孩子尚未成年,也可以购买到电子烟?店员是否尽到询问年龄的责任?有市民表示,目前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承担起监管责任。

为进一步了解电子烟当前的销售模式,南都记者跟随一位17岁的未成年人林晨(化名),一起来到了珠海奥园广场、诚丰广场、富华里、海韵城等商圈的电子烟品牌店。

记者走访发现,大部分电子烟品牌店内都张贴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的告示,但店员在销售过程中,并不会询问消费者的年龄,通常通过消费者的着装和外貌来判断,有店员表示,无论消费者是否成年,只要不穿校服过来都可以购买,我们是不会查验身份的。

南都记者从公开报道获悉,电子烟作为传统香烟的补充品,有业内人士指出,目前电子烟行业仍是三无状态——无产品标准、无质量监管、无安全评估,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记者暗访:不穿校服就能购买电子烟

日前,南都记者和林晨来到了位于奥园广场的一家电子烟品牌店,记者发现,商店内张贴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告示。店员见到林晨前来询问产品,直接拿出电子烟和一次性嘴套让他试吸。

据店员介绍,电子烟在业内有大烟和小烟的区分,二者之间在功率、便携性、吸食效果等方面都有不同。小烟以小巧造型和便携为主要特点,是很多消费者的首选。店员告诉记者,店里的小烟是通过加热雾化烟油来产生烟雾,达到类似卷烟的效果,与呛人、难闻的传统香烟相比,电子烟的烟雾不但更好闻,而且还有许多口味。

随后,他向记者展示了十余种不同类型的烟油,有水果味、薄荷味、奶油味等,店员表示,对没有抽过烟的人来说,电子烟的多样口味更容易让人接受。整个推销过程中,店员并没有核实试吸电子烟的林晨的年龄,记者随后问到,林晨还是未成年,可以买电子烟么?店员表示,如果他看起来像十五、六岁,我是不会卖的,但是他都接近成年了,我觉得可以买了。

随后,记者和林晨来到了位于诚丰广场的电子烟品牌店,该店也张贴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告示。店员介绍,购买电子烟并不需要出示身份证,如果他未满十八岁可以购买么?店员随即拒绝向林晨出售电子烟,如果他自己说自己成年了呢?店员回答到:他要是这么说,我们就会卖给他。

随后记者来到海韵城的一家电子烟品牌店,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有些穿着校服就过来买电子烟的学生,我们是不卖的,前两天就有两个穿着校服的学生过来买电子烟,被我们拒绝了。他告诉记者,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是整个行业的共识,但如何辨别消费者是否是未成年人,是一线销售员共同的难题。该工作人员称:基本上我们都是通过外貌来判断,但如果消费者谎报年龄,我们也没有权力去查他们的证件。

富华里的一家电子烟品牌店店员也表示:无论消费者是否成年,只要是不穿校服过来,都可以购买,我们是不会查验身份的。

记者在走访时发现,当询问店内是否有烟草专卖许可证时,店员的说法五花八门,有的说有证,但我没见过,有的说没有证,有的说不清楚有没有证,但在走访的多家门店,记者均未发现挂有相关证件。

对此,有家长提出质疑,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未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的规定,商家一面张贴提示,一面却鼓励其试吸,这让我们感到十分担忧!

记者调查发现,有部分电子烟品牌在广告中以更健康更高性价比更解瘾为口号进行宣传,还将无焦油低尼古丁含量作为卖点,以此来吸引消费者购买。

记者通过高德地图查询获悉,目前珠海约有十余家电子烟品牌店,多数分布在香洲区,其中有多少间存在向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情况?监管部门有哪些监管手段、措施?记者对珠海市烟草专卖局进行了采访。

暗访电子烟门店:分布各大商圈,不穿校服就能买(图1)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记者暗访电子烟销售门店

现状:产品成分难界定,监管遇无法可依

记者发现,珠海市不少电子烟品牌店的名称是某某电子烟专卖店、某某电子烟专营店,这一类电子烟专卖店是否和传统的香烟专卖店类似?是否有部门对其进行监管?珠海市烟草专卖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虽然目前有些电子烟店打着‘专卖店、专营店’的旗号,但并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受监管的‘烟草专卖店’,只是起了这样一个名字。

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烟草专卖品分九种,其中包括卷烟和雪茄烟等,按照通俗来讲,卷烟就是烟叶制成烟丝,包裹而成,产生烟气之后用鼻或嘴吸,卷烟有国家标准,电子烟和传统烟草制品的特点有所不同,目前对‘电子烟’的概念,并没有明确的界定。

按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判断我们是否可以监管电子烟,主要是依据其是否含有烟草成分,如果电子烟不是由烟草制成,这款产品就不在烟草专卖局的监管范围。同时,工作人员提出,根据目前电子烟企业掌握的技术,可以通过化学手段合成尼古丁成分,这也为如何界定成分增加了难度。

他表示,国内烟草制品的生产和销售,要按照烟草专卖制度来进行,国内并未允许生产和销售含有烟草成分的电子烟,市面上销售的含有烟草成分的电子烟,只有两个来源途径,一个是在国内非法生产,一个是通过国外走私入境。

据悉,目前市面上较为热门的有烟弹型电子烟和烟油型电子烟,烟弹型电子烟,由于外观和卷烟基本一样,且含有烟丝成分,通过电子设备加热可以散发烟气,但并不燃烧,这种产品在监管范围之内,也是现在的主要打击对象。

工作人员介绍,据我们了解,烟弹型电子烟的产品,在实体店已经很少销售,一般是通过海外代购,然后在物流环节走私入境,然后以微信为渠道,在朋友圈、微信群里销售,数量很大,隐蔽性也越来越强。

我们对电子烟行业的管控立法还是空缺的,针对电子烟的国家标准还没有出台,也没有明确的成分分析报告和以及确定的监管部门,我们想监管也无法规可依,这是目前面临的困难。相关工作人员说道。

暗访电子烟门店:分布各大商圈,不穿校服就能买(图1)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记者暗访电子烟销售门店

对策:多部门联合执法,净化校周边环境

针对未成年人在线下网点购买电子烟的现象,珠海烟草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作为烟草监管部门,我们一直严格按照法律赋予的职权去执行。电子烟的监管确实遇到了‘无法可依’的情况,但为保护未成年人免收电子烟侵害,针对未成年人购买电子烟的现象,我们会在接到投诉当天,赶到相关店铺进行调查,如果投诉情况属实,将对商家进行劝诫教育,劝诫商家在消费者购买电子烟时,要明确消费者的年龄 ,而且要在店铺张贴禁止标语。

但该工作人员也表示,像这些销售电子烟的门店,他们既不需要从指定渠道进货,也不需要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相应的处罚和限制手段很少。

为防止电子烟侵害未成年人,我们也联合了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和联合执法的工作,对一些聚集在学校附近的香烟销售点进行宣传教育,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同时,该工作人员也指出,近年来,珠海烟草局逐步清退了学校附近的‘卷烟销售点’,未来还会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的商业环境。

据悉,除了线下的巡查执法,珠海市烟草专卖局和珠海市邮政管理局签订了一项合作协议,定期对一些物流站点,包括三通一达等进行抽检,检查包裹中是否夹带含有烟草成分的电子烟产品。

针对目前电子烟存在的问题,珠海烟草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我们也根据新的形势,来调整监管方式,特别是这几年,跟海关的合作非常顺畅,发现了很多走私电子烟的大案,这些都是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电子烟货源的线索,根据调查,这些货往往是从境外运进来。

据悉,近年来,随着公安、海关、市场监管、烟草等部门对烟弹型电子烟打击力度越来越大,以及在检验、检测等方面取得的进展,目前对这一品类已经实现了有效监管。

据介绍,此前珠海市烟草专卖局、拱北海关缉私局曾联手破获8.08特大走私、销售烟弹系列案件,这是广东省首宗由海关、烟草合作成功侦破的烟弹案件。据悉,该案件刑事立案8起,移送审查起诉11人,查证走私烟弹超过1.9万条,案值1800余万,查实偷逃应缴税额1200余万元,目前案件已经判决,判刑6人,分别判处一年到七年有期徒刑。

珠海烟草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市民对电子烟认知度不高,希望通过新闻报道,让市民了解,目前电子烟仍是三无状态——无产品标准、无质量监管、无安全评估,发生了任何问题,只能由消费者个人买单,未成年人对此一定要谨慎对待。

暗访电子烟门店:分布各大商圈,不穿校服就能买(图1)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记者暗访电子烟销售门店

进展:两部委敦促电子烟企业停止网络销售

日前,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迎来了新的进展,11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下文简称《通告》)。《通告》称:为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护力度,防止未成年人通过互联网购买并吸食电子烟,自通告印发之日起,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敦促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

对此,《通告》指出:电子烟作为卷烟等传统烟草制品的补充,其自身存在较大的安全和健康风险,在原材料选择、添加剂使用、工艺设计、质量控制等方面随意性较强,部分产品存在烟油泄漏、劣质电池、不安全成分添加等质量安全隐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要求,为加强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应予以劝阻、制止。

同时,《通告》提出,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切实加强对通告的宣传贯彻和执行,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的侵害。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电子烟产品的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对通过互联网推广和销售电子烟行为的监测、劝阻和制止,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或通报相关部门。

此次两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能否有效解决电子烟企业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现象?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公益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恩泽分析认为,《通告》缺少明确的法律责任和监管措施。

南都注意到,《通告》中对于限制电子烟网售的部分,多表述为敦促。假如平台和企业不执行,谁来执行呢? 李恩泽对此质疑到。李恩泽表示,目前行政机关缺少明确的法律授权,难以对电子烟执法,同时,《通告》对于网售电子烟缺少禁止性规定,如果违反规范要怎么处罚?

李恩泽表示,如果缺乏对《通告》的落实,《通告》很可能在一段时间后成为无效文件。

事实上,对电子烟缺少明确的定义及法律规定,正严重制约各主管部门对电子烟销售行为的监管。不过,多位控烟专家此前都曾表示,基于现行法律法规,也可对电子烟开展一定监管。

在李恩泽看来,对于一些电子烟产品存在的夸大乃至虚假宣传行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可以基于《广告法》进行处罚。同时,电子烟中的食用添加剂等,也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管理范畴中。

与此同时,多位控烟专家此前都曾表示,承担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责任、对公众健康负责的国家卫健委,也参与对电子烟的监管。

记者从公开报道获悉,在全球195个世界卫生组织成员国中,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在30个国家中受到禁止,在65个国家中受到管制,如巴西、新加坡、印度等国已禁止销售电子烟。日前,香港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向特区立法会提交《2019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草案》,建议禁止进口、制造、销售、分发、宣传电子烟等另类吸烟产品,违例者最高可判罚款5万港元和监禁6个月。

此外,根据中国疾控中心发布的《2018年中国成人烟草调查》结果显示,年轻人使用电子烟的比例相对较高,15-24岁年龄组最高。有专家认为,电子烟的使用容易诱导青少年尝试使用传统的卷烟,加快吸烟人群的年轻化趋势。

暗访电子烟门店:分布各大商圈,不穿校服就能买(图1)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新闻链接:八部门联合发通知,不得向未成年销售

11月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国家烟草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加强影视作品中吸烟镜头的审查,对于有过度展示吸烟镜头的影视剧,不得纳入各种评优活动。《通知》还要求,全面开展电子烟危害宣传和规范管理,不将电子烟作为戒烟方法进行宣传推广,警示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记者手记

电子烟作为新型烟草制品,一时间风靡于年轻人群体,有时在聚会场合,许多人一起吸食,果香弥漫,十分诱人,还会吸引许多不吸烟者。网络上见缝插针式的宣传,在影视剧里广告贴片,电子烟经历了一段时间的野蛮生长,甚至还收获了一众未成年人用户。

日前,南方都市报刊发了《9问电子烟:有多暴利?谁来监管?会否全面禁售?》的报道,其中提出让消费者去冒险尝试,让未成年人成瘾更是原罪。有质疑声,电子烟装填的烟油里,究竟有哪些成分?对此,不少门店的销售也云里雾里,支支吾吾,这也为电子烟的成瘾性、安全性埋下伏笔。

近期,多部委频频发文,一定程度上引起社会重视,敦促电子烟企业走向规范,但究其根本,电子烟行业发展仍处于灰色地带,相关监管的立法已是刻不容缓。如何划定车道,让电子烟行业作为一个新兴产业,走得更安全、更健康,更符合当前烟草管理的趋势,不仅是对立法者、执法者提出的要求,也是全社会需要共同面对、共同商议、共同解决的一项课题。

采写:南都记者 王靖豪

实习生:洪晓可 缪心怡 骆泓池 吴绮雯 严格格 许明慧 陈松玮

文章评论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