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这些电子烟怎么那么“猖狂”?
投稿来源:新电商观察
写之前先说一个故事。
公元223年,刘备为报东吴杀害关羽之仇出兵孙权,东吴名将陆逊设计火烧七百里连营,自此刘备一病不起,弥留之际,在白帝城托孤诸葛亮。这里流传出很多佳话,比如刘备嘱托诸葛亮刘禅能辅则辅,不能辅,彼可取而代之,显示出了君臣之间的真情实意。笔者要说的是刘备叮嘱其儿刘禅的遗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当时16岁的刘禅或许能理解字面意思,却不一定懂高高在上的父皇以一个父亲的口吻对儿子的期望,这句话叮嘱了刘禅,也成为了现代很多人的做人准则。
是因为税收吗?税收是烟草合法化的必然结果和社会收益,并不是合法化原因,这里面的关系要清楚。
烟草能合法的真正原因是:烟草对人体的内外部危害性是缓慢而长期的。
笔者并不是说合法的就是好东西,前面表达了自己的观点,烟草是恶。
未成年人被禁止吸烟是因为其没有主见性,会对一些看起来时髦的东西进行模仿,而成年人不管因何原因抽烟,都是自己主观决定的。
你可以拍掉巷口穿校服孩子手里的烟,而遇到成年人抽烟你可能只会走快点,如果你对一个30岁的人说抽烟你会死!他可能会沉思一下;但如果你对一个80岁满口黄牙的老头说抽烟会死!他可能会给你一拐杖。
你看,都告诉你了抽烟会死,会得肺癌和各种疾病,烟盒上写了吸烟有害健康、公共场合明令禁止吸烟、高铁上抽烟还会处于拘留,你还是抽,那就是你自己的选择。
电子烟是恶吗?前面文章已经说过,不再复述。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前,同为烟类产品,电子烟是和香烟是统一标准吗?还有,电子烟们在干嘛呢?
电子烟和香烟不是相同标准。在任何年龄、任何场合都未对电子烟有任何限制,线上也被当做3C产品售卖。
而电子烟们在借着红利期,在网络上大肆宣传,甚至以戒烟就抽电子烟为口号,打着时尚、新潮的旗帜,在看到这杆旗帜屹立不倒的时候,又有多少趋之若鹜的人竞相入场?
虽然电子烟最初问世,是作为辅助戒烟的替代品出现的,主打健康、无烟瘾等口号,但归根到底,电子烟依然是烟,对于吸食者来说,同样存在着许多损害。年轻人成为主要消费人群,着实让人担忧。而且,一段时间以来大量的资本涌入,电子烟市场体量正在迅速扩展,电子烟在流行道路上越走越远,也在不断越界。
今年7月,世界卫生组织发布2019年度《全球烟草流行报告》,表示与传统香烟对比,电子烟产生的危害更小,但并非无害。
截至今年10月底,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全美报告疑似与电子烟产品使用相关的肺损伤病例达到1800例,其中37例确诊死亡。
而电子烟在广告中甚至宣传,可以当做礼品赠送,这绝非是个好的现象。比如你送老丈人一条中华,应该是一切尽在不言中的情景,而不是爹,我送你一条烟,500块一条的!你看,我知道烟不是健康品,但我还是送亲人,送也是隐晦着送。电子烟就不懂得其中的中庸之道。
越界的事电子烟还有很多。
那么电子烟被列为违禁品了吗?没有,只是禁了线上销售而已,有些人还竟以打着保护未成年人的口号封杀电子烟,封杀电子烟就是为了保证当局的税收利益而已口号来表达不满,爱财不可耻,可以明取,决不能失了良心。诚然,保护未成年人、以及税收都是政府要做的事,但有些事的底线不能触碰。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中小学生守则》第7条,自强自律健身心。坚持锻炼身体,乐观开朗向上,不吸烟不喝酒,文明绿色上网。
有一位电子烟从业者这样说道:……以至于每当有别人问起他们儿子的工作时,他们都羞于回答,支支吾吾地顾左右而言它。我在想,假设他们的儿子在烟草局卖卷烟,是不是瞬时就会变得体面起来,跟别人介绍的时候也会满心自豪呢?
拨开电子烟的外衣,这是国企和私企的对比,国企虽然稳定,福利好,但是工资固定,等于是个铁饭碗,但不是金饭碗;私企虽然不可与国企相比,但是是铁饭碗还是金饭碗,看自己本事说事。不知这位电子烟从业者如此惺惺作态,是为何意。笔者想问,请问你会让你的孩子抽电子烟吗?
法律法规要完善,行业标准也要跟上标准。电子烟市场之所以能野蛮生长,主要是因为对电子烟管理的法律法规并不健全。
虽然电子烟市场规模达千亿,每年出口外汇300亿,但从制作到销售电子烟没有固定的行业标准。电子烟如何发展,都由电子烟企业自己说了算。
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的准则不能触碰,相应规则也要制定,比如把禁止未成年人吸烟的警示语纳入到电子烟广告等领域。
可以看到的是,现在禁止电子烟已经成为全球各国的共识。美、中、泰等各国针对电子烟相关法律已出台,几家电子烟巨头和零售巨头也宣布对电子烟下架。这是好事,电子烟企业应当目光看远一点,暂时放下眼前的利益,毕竟,长痛不如短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