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吸食、贩卖“上头电子烟”是违法犯罪行为
原标题:警方提示:吸食、贩卖上头电子烟是违法犯罪行为
近年来,电子烟的问世,被作为一种香烟替代品,逐渐受到烟民的青睐。一些青少年,甚至包括大中小学生,在不良风气影响下,把吸食电子烟当作一种时尚,让广大家长很是担忧。此外,最近市场上还出现了一种类似电子烟的产品,号称上头电子烟,甚至有不法分子在朋友圈和电商平台公开贩卖。
事实上,这种 上头电子烟其实就是臭名昭著的大麻电子烟,其成分与普通电子烟有着本质的区别。普通电子烟的主要成分是水、丙二醇、甘油、尼古丁和调味剂等;而这种电子烟,却被不法分子掺入了四氢大麻酚或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对人体危害极大。
此类上头电子烟,在云南境内也已出现。云南省弥勒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号弥勒警方报道:今年年初,该局弥阳派出所经过缜密摸排,成功查办了3名吸食新型毒品合成大麻素上头电子烟的吸毒人员,3人检测结果均呈合成大麻素阳性,系近年来弥勒市公安局查办的首例涉第三代毒品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之有关规定,警方依法对3名吸毒人员分别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和罚款的处罚。
那么上头电子烟究竟有什么危害?又如何辨别呢?
对此,云南乾盛——华仪宁创毒品检测中心联合实验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上头电子烟中的四氢大麻酚(THC)是毒品大麻的有害成分,通常分为大麻烟、大麻树脂、大麻油,吸食后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常出现幻视、焦虑、抑郁、情绪突变、妄想狂躁、意识不清等反应;长期吸食会导致免疫力低下,诱发精神错乱和自杀倾向。人工合成大麻素的成分,比天然大麻植物中的THC成分危害要大得多。同样剂量下,毒性甚至比海洛因都还大,1克相当于5.5克海洛因,这导致很多大麻滥用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坠机症状,即过量吸食而导致的中毒现象。
云南乾盛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司法鉴定人肖薇介绍,这种大麻电子烟长度大概3cm左右,外形为无色、黄色至褐色黏稠液体,与普通电子烟外表看起来无多大差别。常出现在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往往一群人聚在一起吸食,因外表酷似普通电子烟而具有极强的迷惑性。网络销售广告往往包含上头飞行快感等词汇,其中上头快感是指吸食者产生的欣快感和幻觉,而飞行飞行员是毒品大麻和大麻吸食者的黑话。
对此,警方提示:吸食、贩卖大麻电子烟是违法犯罪行为。
肖薇介绍,为了帮助广大家长、学校管理者加强鉴别能力,让广大青少年远离毒品,云南乾盛——华仪宁创毒品检测中心联合实验室从即日起将推出公益活动,前100名打进热线电话0871-64141881,15887821405的客户,可获得免费鉴定名额。(文图/蒲绍猛)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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