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偷卖2700多件电子烟弹,微商涉嫌非法经营罪被起诉
合伙偷卖2700多件电子烟弹,微商涉嫌非法经营罪被起诉
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遥)近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一起非法销售电子烟弹案。几名微商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售卖了2700多件电子烟弹,销售金额100多万元。虽然经鉴定,他们卖的烟弹均为真品,但他们没有经营烟草专卖品资格,行为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3月11日,该案在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19年初,卢某在某电商平台上开了家网店,专门销售各大品牌的烟弹。后来,随着国家对于电子烟行业的规定越来越完善,他的生意也由明转暗,主要在微信上联系,然后发快递给买家。偷着卖,生意依然很火爆。2019年底,卢某发展了代理张某,而张某和卢某合作几个月后,发现自己同样忙不过来,就把妻子林某也拖下了水。
2020年9月,张某等人被警方抓获归案,侦查人员在他们家里、仓库中查获了千余条还未销售的电子烟弹。据了解,2020年以来,张某、卢某等人一共销售了2700多条烟弹,销售金额100多万元。
经过鉴定,张某等人销售的烟弹均为真品,但他们没有经营烟草专卖品的资格。值得一提的是,侦查人员在张某等人的聊天记录发现,他们时不时会交流一些同行落网的消息。也就是说,张某等人知道自己在做违法的事情,可为了牟利他们还是选择铤而走险。
近日,该案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人认为,卢某等人的行为构成违法经营罪,鉴于他们归案后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公诉人建议法庭判处张某等人6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林某可判处缓刑。
经过1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