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生产企业必检项目及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清单《GB电子烟》
一、电子烟生产相关国家法律和标准
1、《电子烟管理办法》对电子烟生产企业质检有明确要求第十六条 从事电子烟生产活动的,应当建立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对其生产或取得登记的电子烟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委托生产电子烟产品的,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应当对所委托生产的电子烟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并加强对受托代加工企业生产行为的管理,保证其按照法定要求进行生产。
2、《电子烟》国家标准对电子烟生产企业提出了详细技术指标和检验方法要求,该标准是国家强制性标准,不是推荐性标准,意味着电子烟生产企业必须满足标准规定的各项要求,即要检测相关质检必检项目,并配备相关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
二、《电子烟》国家标准强制性规定电子烟生产企业必须检测项目
1、电子烟烟具:防填充、 防漏液、 启动保护、 雾化区域温度、 防水、 泄压安全、 跌落强度 ;
2 雾化物:烟碱、 2,3-丁二酮、 重金属(以 Pb 计)、 砷(以 As 计)
3 电子烟释放物:烟碱释放量、 羰基化合物释放量。
三、《电子烟》国家标准强制性规定的电子烟生产企业必检项目检测方法用到的仪器设备
1、热电偶测温仪:检测雾化区温度是否超过350℃;
2、IPX4防水测试设备:检测电子烟防水性能是否达到IPX4级别;
3、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用于测定烟碱浓度是否达标(雾化物中的烟碱浓度不应高于 20 mg/g,烟碱总量不应高于 200 mg);
4、气相色谱仪,配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释放物烟碱浓度测定;
5、高效液相色谱仪,配紫外或二极管阵列检测器:雾化物中 2,3-丁二酮的测定;电子烟释放物中甲醛、乙醛、丙烯醛、2,3-丁二酮释放量的测定;
6、原子荧光光度计:雾化物中砷(As)的测定,砷(以 As 计)的国标限量为 3 mg/kg;
7、吸水纸:定量:200g/㎡~250g/㎡,毛细吸收高度≥75㎜/10min,用以测试是否有漏液发生;
8、50ml纳氏比色管、电热板、可调式电炉、马弗炉、电子天平(0.1、1mg)、水浴锅、压力消解罐:测定重金属铅(以 Pb 计),国标限量为 10 mg/kg ;
9、辅助仪器设备:电子烟吸烟机、聚四氟乙烯(PTFE)滤膜、玻璃纤维滤片、具塞锥形瓶、涡旋振荡器、恒温干燥箱、高温炉、捕集阱、移液器、量筒、锥形瓶等;
10、其它基础设备:比如电脑、打印机、实验台、超净工作台、通风柜、药剂柜、冷藏柜、文件柜、温湿度计、防静电椅子、规章制度标语、铭牌等。
四、电子烟生产企业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