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落地,“上头电子烟”,“合法上头”将不再合法
提起毒品
很多人都觉得是离我们很远的东西
然而
近些年出现的各类新型毒品
却让人防不胜防
它们伪装成饼干、邮票、饮料等
藏于我们生活的各个角落
就在最近
又出现了一类新型毒品
那就是“上头电子烟”
新型毒品诱惑性极强,暴露出“零食化”“时尚化”倾向,对青少年带来极大威胁。吸食人员明显呈现低龄化倾向,青少年极易被打着“合法上头”等字眼售卖的新型毒品所诱导,进而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购买并吸食。
“上头电子烟”通常呈笔状,长度大概30cm左右,含有为无色、黄色至褐色黏稠液体。这种形态的产品,与市面上常见的正规电子烟外观明显不同。普通电子烟的主要成分是水、丙二醇、甘油、尼古丁和调味剂等,这些添加物都是较为常见的食品或者药品添加物。而“上头电子烟”却被不法分子掺入了四氢大麻酚或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对人体危害极大。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主要滥用方式是溶于电子烟油或喷涂于烟丝、花瓣等植物表面吸食,主要形态俗称为“上头烟油”“电子烟油”“娜塔莎”等。该类物质既有国内非法制造,也有部分从国外走私而来。
一瓶普通的电子烟油成本只有几十元,而吸食添加了合成大麻素的混合烟油,要价至少高十倍,一瓶可以卖到500-800元,甚至还在不断上涨。
此前,曾有不少商家在网上售卖这种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宣称不含任何违规成分,“合法上头”。不过,从今年7月1日起,随着新规落地,“合法上头”将不再合法。
小贴士
金牛禁毒提醒:如果在朋友圈刷到售卖“上头电子烟”,广告语中包含“飞行”“快感”之类的词语,一定要提高警惕!切莫盲目追求所谓的“上头”快感而以身试法,在日常交友应酬过程中,不要轻易尝试他人提供的来路不明的电子烟,自觉提高防毒拒毒意识,谨慎交友。
吸食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是违法行为,而容留他人吸食合成大麻素烟油和贩卖含有合成大麻素电子烟的行为甚至涉嫌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2021年从年初到岁尾,各街道在金牛区禁毒办的大力支持下在辖区内开展禁毒宣传、禁毒排查,以多频次及大规模覆盖的方式进行宣传,提升了居民群众的禁毒意识,自觉远离毒品,增强了群众的防毒、拒毒能力,营造了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
接下来,金牛区将继续做好禁毒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禁毒宣传教育,普及禁毒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充分激发群众参与禁毒宣传热情,营造辖区禁毒宣传教育浓厚氛围。
内容来源:金牛禁毒
【来源:平安金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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