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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对电子烟销售店立案,将会如何处罚?

2022-02-19 政策法规 加入收藏
展开全部深重南山区某电子烟实体店因未依法张贴相关标识,被现场立案,或将接受2000元罚款。5月31日是世界无烟日,今年的主题是“保护青少年远离传统烟草产品和电子烟”。5月30日,深圳市控烟办开展专项行动,专盯“电子烟”。其中,南山区某电子烟实体店因未依法张贴相关标识,被现场立案,或将接受2000元罚款,这在全国也是首例。在店内,记者没有看到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此外,商家虽然在店内有注明“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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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重南山区某电子烟实体店因未依法张贴相关标识,被现场立案,或将接受2000元罚款

5月31日是世界无烟日,今年的主题是“保护青少年远离传统烟草产品和电子烟”。5月30日,深圳市控烟办开展专项行动,专盯“电子烟”。其中,南山区某电子烟实体店因未依法张贴相关标识,被现场立案,或将接受2000元罚款,这在全国也是首例。

在店内,记者没有看到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此外,商家虽然在店内有注明“未成年人严禁使用”的警示语,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在其售烟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识”,而记者并未看到“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语

“该电子烟销售点涉嫌违法《控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在其售烟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识,我们已进行立案。”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粤海所副所长徐煜说,如果最终确定违法,根据《控烟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千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罚款

此外,对于在店内吸烟的2名烟民,现场也接受50元的罚单,经营者也因在禁烟场所未进行劝阻,被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

首次对电子烟销售店立案,将会如何处罚?(图1)

扩展资料

深圳南山天利名城二楼某品牌电子烟门店具体情况

“欢迎进店免费试吸”,在深圳南山天利名城二楼,某品牌电子烟门店就打出了这样的口号。

据店员介绍,他们是某品牌电子烟的直营旗舰店,在全市各大型商场都有销售点。而对于电子烟,销售员就打着“戒烟神器”的旗号进行推销。

“电子烟是不全含焦油是电子雾化器结构,跟我们在医院吸的雾化是一样的,里面的成分是甘油、丙二醇尼古丁,丙二醇就是牙膏化妆品常用的原料,甘油也是化妆品经常用到。”该名店员介绍道。

一边推销,一边店员还推荐购买者试抽电子烟。当被问到“室内不是不能吸烟”时,该名店员则直言“可以抽啊”,而在现场,记者也看到店内工作人员正在吸电子烟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对电子烟实体店开全国“第一刀”!这家实体店或面临2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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