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配烟弹涉及涉及侵权问题吗
北京市鼎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逢堂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从目前已有信息来看,上述烟弹与烟杆的“通用”现象,并不直接涉及侵权问题。同时,他指出这类现象,可以从三个法律角度进行原则性分析: “第一,从专利权的角度看,有无有效的专利权极为关键。如果生产的相关产品使用了相关专利技术或者落入权利人权利要求书的范围,那么就可能涉嫌专利侵权。” “第二,从商业秘密的角度看,一些高技术含量产品,比如
北京市鼎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逢堂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从目前已有信息来看,上述烟弹与烟杆的“通用”现象,并不直接涉及侵权问题。同时,他指出这类现象,可以从三个法律角度进行原则性分析:
“第一,从专利权的角度看,有无有效的专利权极为关键。如果生产的相关产品使用了相关专利技术或者落入权利人权利要求书的范围,那么就可能涉嫌专利侵权。”
“第二,从商业秘密的角度看,一些高技术含量产品,比如一些大型的冶炼设备,它可能有一些参数,是作为企业的技术秘密被保护的,一般情况下他方如果没有相应的技术秘密信息,是不可能生产出完全相同的产品的,他方就要对这个技术的形成有一个合理的解释,否则在权利方证明他方有可能接触到权利方商业秘密的情况下,他方就有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了。”
“第三,从不正当竞争的角度看,比如说你生产的这个东西跟竞争对手完全匹配,同时在相关宣传中,有意与对方贴紧、跟随,那就有恶意利用对方产品知名度和商誉的嫌疑了,这就有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吴逢堂分析认为,相关产品之所以能够过审国标,其专利问题应该是经过审核的,同时,这一“通用”现象,也不应轻易被拔高到侵权的层面讨论。
“接口趋同,这在早年手机充电器接口统一的问题上,早已有过充分的讨论,相信监管部门也会站在消费者利益角度,正确看待这一现象。”吴逢堂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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