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黄冈市网络货运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一、支持鼓励网络货运产业发展。
大力发展网络货运数字经济,支持网络货运企业(含注册子公司)和网络货运数字产业园运营平台公司(简称产业园平台公司)建设,依托大数据,集约整合、精准配置运输资源,降低物流成本;吸纳外地货运企业注册子公司落户黄冈开展业务,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带动全市传统物流企业转型发展。
二、培育发展网络货运新业态。
支持鼓励市本级、各县(市、 区)国有企业、国有平台公司采取合资和控股等形式,参与网络货运企业和产业园平台公司的投资、注册和运营等工作;引导本地运输企业积极融入网络货运,开展线上和线下业务;鼓励网络货运企业拓展无船承运业务,促进水运企业发展。
三、提高网络货运企业核心竞争力。
鼓励全市一、二、三产企业优先使用本地网络货运企业的车(船)承运货物,支持网络货运企业与货源企业、运输企业深度合作,依托互联网平台整合配置货物、运输资源;支持网络货运平台为货车(船)司机提供保险、加油、维修等团购优惠服务,促进货主、货运司机和企业利益最大化,促进一二三产业跨行业融通,多渠道促进网络货运发展。
四、支持激励奖励网络货运企业。
(一)财政支持。对签约入驻黄冈辖区内产业园平台公司,且对行业综合贡献突出的网络货运企业给予奖励,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市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光谷黄冈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现行体制自行制定奖励政策,由产业园平台公司按合同协议结算给企业,奖励资金每月兑现一次。
(二)税务支持。支持网络货运企业开展为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指导申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资质;支持网络货运企业取得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三)运营支持。网络货运企业年度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监测考核综合排名湖北省前3名的,市政府给予年度一次性奖励资金20万元,在市级物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中列支。
(四)审批服务。建立网络货运资质办理绿色通道,开通代办服务,力争60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线上服务能力认定,3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办理工作。
五、其他优惠政策。鼓励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市临空经 济区管委会、光谷黄冈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注册落户网络货运企业及产业园平台公司给予办公场所、用地、贷款融资等方面的支持保障政策。
本措施支持的网络货运企业系指:在黄冈市域内注册落户,依法取得网络货运经营许可,并纳入规模以上企业统计库的网络货运企业。
本措施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